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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字号“南京同仁堂”被山寨提起诉讼维权老字号如何保护引发讨论

更新时间: 2023-11-09 来源: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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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快报讯(记者季雨)“老字号”承载着悠久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记忆,获得社会的广泛认同。人们出于对“老字号”的信任,会为其消费。不过,老字号“南京同仁堂”却被一家南京同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给山寨了。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此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定南京同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赔偿20万元。现实中,有不少“老字号”陷入侵权的纠纷中,该如何“破圈”成了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同仁堂”)是一家有着近百年历史的公司,它的前身是北平同仁堂京都乐家老铺南京分号。1926年,南京同仁堂在南京正式开业,1955年更名为公私合营南京同仁堂国药号股份有限公司,1957年定名为南京同仁堂制药厂,1998年改制组建为现在的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同仁堂以生产销售中成药、营养保健品为主。作为一家药品厂商,它在业内也是小有名气。2015年,南京市商务局发布了首批“南京老字号”认定名单,南京同仁堂赫然在列。

  不过,这样一家有着响亮名头的企业,却被山寨了。2020年,南京同仁堂发现,一家叫做南京同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正打着南京同仁堂的名号生产和销售药品。科技公司在自己使用“南京同仁堂”侵权的同时,还授权多家单位做侵权,且侵权的规模较大。

  南京同仁堂认为,科技公司的侵犯权利的行为严重地危害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如果不禁止其使用“南京同仁堂”字号,无法维护公司与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于是,南京同仁堂一纸诉状,将科技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科技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赔偿226484元。

  在庭审中,科技公司认为“南京同仁堂”字号是以“南京同仁堂”为前缀的企业群体,与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之间无稳定联系。从股东出资情况看,科技公司是在南京同仁堂管理者和决策者为谋求南京同仁堂更好地发展过程中依法成立的,是南京同仁堂事业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

  科技公司还辩称,“同仁堂”注册商标专用权属于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同仁堂将其企业名简称为“南京同仁堂”,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没有合法权益,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2021年4月3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此案的裁判文书。法院认为,科技公司的企业名的注册使用并不会违反法律,但现有证据说明,科技公司授权其他公司生产产品,在包装上突出使用了“南京同仁堂”字样,科技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立马停止将“南京同仁堂”作为企业简称突出使用。同时,科技公司需赔偿南京同仁堂经济损失20万元、维权合理费用2万元。

  “蒋有记”是南京老字号,由蒋玉友的祖父创立,历经公私合营,后来停业。1980年,南京夫子庙饮食有限公司(前身为市饮食公司秦淮区公司)恢复贡院西街12号“蒋有记”餐馆经营。期间,该餐馆一直由夫子庙饮食公司及其前身、夫子庙饮食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奇芳阁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芳阁公司)经营。

  2004年,蒋玉友、夫子庙饮食公司于同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蒋有记”商标。因申请的日期、目的都一样,商标局决定抽签解决。经抽签,蒋玉友于2011年5月21日获准注册文字商标。蒋玉友认为,夫子庙饮食公司、奇芳阁公司等明知其享有“蒋有记”商标专用权,仍然一直使用该商标从事经营活动,给其造成了商誉损失和经济损失,蒋玉友便诉至法院。

  该案经法院审理认为,贡院西街12号“蒋有记”餐馆使用该标志有一个历史承袭演变的过程,并非是在蒋玉友的商标注册后才使用,属于善意使用,但只能在原址接着使用,且不得改变该未注册商标的标志和扩大经营区域及规模,在使用中还应加上适当标志,以便与蒋玉友的注册商标形成区分。法院最终判决,南京市升州路30号“奇芳阁”餐馆不再使用“蒋有记”标志,并赔偿蒋玉友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2000元。

  上海冠生园自1918年由冼冠生在上海创立。抗战期间沿长江在全国各地设立了分店。据新闻媒体报道,解放后各地冠生园都归当地所有,无任何资产关系。然而因为历史“遗留问题”,盘踞在各地的冠生园企业达数十个。

  2012年,南京中院曾判决苏州市冠生园食品厂停止冒用“中华老字号”认证标志,停止在网站、商品外包装上突出使用“冠生园”字样等。同年中秋期间,武汉、成都等市场出现武汉江北冠生园生产的月饼擅自使用“冠生园”近似商标。2015年,上海冠生园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商标侵权为由进行维权,并取得了胜诉。

  “老字号”因为其悠长历史和独特商誉,深受消费者的信赖,也正因为如此,近年来被不少企业“傍大牌”进而牟利。老字号企业该如何有效维权并成功“突围”,成为当前一些老字号公司发展的燃眉之急。

  现代快报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4月底,南京市老字号协会在其理事会上,对该问题进行了探讨。理事会成员们表示,早在2013年,市政府就出台了关于保护和促进南京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但文件实施8年多来,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成员们表示,文件出台以后没有出台相关的配套意见加以细化,所以在执行过程中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认真研究,尽早出台老字号细则或实施办法,从而更好地有利于南京市老字号的保护和发展。其次,南京市老字号协会希望尽快推进老字号街区建设,对老字号商标注册有待加强完善和规范。

  最重要的是,南京市老字号协会希望快速推进老字号的立法。目前,对老字号的保护虽然出台了一些文件和政策,但在真实的操作中刚性不足,力度不大,保护有限。理事会成员们一致建议要加快对老字号的立法,尽早出台专门保护老字号的法律和法规,从而在根本上起到对老字号的有效保护。